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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实名能否让博客文明 将摧毁博客网站?
发布日期:2004-12-26 00:00:00
浏览次数:1371
来源:优网科技
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实名制管理是否会破坏博客的基本精神、会对博客的发展产生何种影响、监管博客需要什么样的手段和机制等等。

  博客,作为一种新的信息载体,由于其传播的自由性、交互性和开放性,博客成为许多人抒发情感、记录生活的一个平台,使以往在传统传媒上无法实现的个人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得到空前展现。

  深受网民喜爱的博客在突飞猛进发展的同时,随之出现的一些不良网络信息也越来越多。如何对博客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保证博客良性发展,成为国家有关部门关注的话题。

  近日,关于“博客实名制”的消息引起了广大网民和业内人士的激烈争论。虽然有关人士强调,目前尚未正式出台有关“博客实名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博客实名制”正处于调研阶段。但可以肯定的是,实名制管理肯定是今后中国有关部门加强博客管理的方向。

  对于“博客实名制”,支持者和反对者都有充足的理由。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实名制管理是否会破坏博客的基本精神、会对博客的发展产生何种影响、监管博客需要什么样的手段和机制等等。

  谁来约束博客?怎样管理博客?争议还在继续。但争议各方,无疑都认可这么一个观点:博客要想健康有序的发展,参与各方必须牢记公共责任,坚守法律底线。

“博客实名制”山雨欲来

  随便打开一个网络搜索引擎,点击“博客实名制”,都有上百万个网页出现。从10月中旬至今,有关“博客实名制”的信息一直吸引着数以千万中国网民的眼球,由此引发的争议也一直未曾平息。

  事情的发端还需要从2006年10月13日说起,这一天,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博客研究组(下文简称“博客研究组”)组织政府、业界和法律界相关专家召开“博客发展与管理研讨会”,就博客的发展与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就博客的特点与性质、博客管理的立法基础、博客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现在众所周知的是,研讨会重点就实名制的如下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博客实名制”管理的适用范围;“博客实名制”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博客实名制”登记博客身份信息的内容;“博客实名制”登记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保障措施;“博客实名制”管理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博客实名制”管理实施的时间安排。

  讨论会后几天内,互联网上出现了这样的消息:“信息产业部酝酿博客实名制”。随之,一些媒体和网站称“博客推行实名制已成定局”。一时间,“实名制”这个字眼就如同一块巨石,在广大网民心中激起了巨澜。难道,真如有些媒体所言,在不久的将来,开一个博客需要像在银行开户那样提供一个身份证号?

  10月31日,博客研究组第二次内部会议传来消息:“博客实名制”并非“实名发言”。博客研究组设想的一个方式是用户通过姓名、网名、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护照号),以及邮箱、电话等个人联系方式中的某些信息完成后台实名的登记。

  11月4日,记者联系到了博客研究组委员、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沈阳,他在电话中称:“正在研讨的‘博客实名制’不是媒体一开始所认为的‘实名制’。”据透露,研究组第二次讨论会上,沈阳建议用“博客内容管理机制”或者“博客内容管理制度”的名称,而不是“博客实名制”。因为“博客实名制”是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它只是为建立符合中国IC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登记制度下的“博客内容管理制度”。沈阳认为,“博客实名制”本质上是一种“Blog注册信息备案制度”。

  沈阳告诉记者,博客研究组的参会专家认为,“博客实名制”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建立“博客实名制”对于推动诚信体系有促进作用。他说,由于次研讨会没有把“博客实名制”基本概念向媒体、公众、网民介绍清楚,导致很多评论与报道与博客研究组讨论的结论不大一致。

  虽然可以肯定的是,信息产业部门目前尚未正式出台有关“网络博客实名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但正如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所言,对网络博客进行实名制管理肯定是中国网络博客未来规范发展的方向。

  据了解,受中国信息产业部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的提供博客发展决策参考的博客研究组,已向信息产业部提交了关于实行“博客实名制”的研究建议报告。这份报告提出,采取“博客实名制”管理需要一个过程,必须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资料保护制度,另外,还需要广泛听取网民意见。

“博客实名”能否让博客文明?

焦点一:“博客实名制”是“过滤器”吗?

甲方:让“博客江湖”风平浪静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认为:“博客实名制”有两个好处,一方面可以在网上有什么观点尽情发表;另一方面一旦有极少数人做违反国家法律的事,我们能找到你,这样就能在言论自由和责任之间有一个平衡了。

  有网友提出,“博客实名”有其积极的一面。在网络上,实名等于逐步建立自己在网络上的信用体系,因为实名,可以获得更多人的信任,认识到更多的朋友,可以免却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误解。网友徐泰明在博客中提出:“实名制,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都是身边的人,虽然没有了个性,但是自己的名字也可以说就是个性的宣言。实名制,让我们可以对自己的话语负责,而不是肆无忌惮地胡说乱扯,胡乱谩骂,净化我们自己的心灵,让别人去监督自己的行动。”

  赞成推行“博客实名制”的人士指出:“虚拟社会同样需要一种秩序,需要游戏规则,需要电子‘警察’,需要户口管理。‘博客实名制’只不过是身份证件的一种电子注册、验证而已。”沈阳认同这种说法,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围绕博客引发的侵权、隐私、责任等问题已经很多,‘博客实名制’是目前能找到的一个解决办法。”

  乙方:“不合理的博客实名制将摧毁中国博客网站”

  “不合理的博客实名制将摧毁中国博客网站,成为国外博客网站好的推广。”得知“博客实名制”的信息后,中国博客网CEO方兴东发表博客认为:如果推进不合理的实名制,这项政策的直接后果就是对国内博客服务造成明显的FUD效应(担心、疑虑和怀疑),犯下中国互联网有史以来的错误!他认为:“博客用户在失去基本安全感的情况下,首先选择千百万家国外的博客网站”,“将造成中国博客全面向国外服务商迁移,失去一个产业的发展机会。”他担心:“中国的博客用户如果全面迁移到国外博客网站,被迫流浪,那么,中国互联网将成为一座空城。”

  和记者交流时,许多网友不约而同提出:如果博客实行实名制,有可能关闭自己的博客,“因为我自己的博客只愿意让朋友看,而不是面向公众”。他们认为推行“博客实名制”或许是由于有些部门还不习惯虚拟世界的规则。还有网友告诉记者:“博客是否实名,主要应取决于个人。有人想出名,可以用实名;出于私人目的写博客,完全可以匿名。”

  有业内人士担心,如果推行“博客实名制”,互联网上将积压大量“沉睡博客”。

焦点二“博客实名制”是否背离博客特性?

甲方:被迫采纳违背博客初衷

  网友张女士告诉记者,博客的本质特性就是“展现自我”,在虚拟世界以自己的方式构建自己的精神家园;博客为自己搭建了一条放松精神的通道、自我表达的重要平台。她说:“实名制很大程度上会消解博客作者自由表达的愿望,一个人很难在众目睽睽之下表现出自己的内心真实。”

  方兴东在博客中称:“博客的本质就是准实名制的,因为博客就是一个人的虚拟主体,相当于网上的自己,是网上自己的家,是一个人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关系等方式展现自己,表达自己的方式。因为,不管在名称上是真名还是匿名,博客久了就自然而然与现实的人对应起来了。因此,随着博客的发展,随着一个人博客时间的推移,每一个博客都将逐渐形成实名制的特性。所以,真正的博客实名制是一个随着时间发展的必然,是博客自身选择的结果。”他认为,博客的主体在于个人,博客的主权在于个人。所以,合理的实名制是根据网民自身可以自己选择的一种自下而上推动的制度,而不是被迫采纳的制度。

乙方:自由与责任的平衡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认为,“博客实名制”的建立基础是自由和责任的平衡,没有毫无节制的自由,约束是为了发展,文责自负是一种责任。无端的谩骂和攻击、揭露他人隐私、不实的虚假言论不利于社会稳定,也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

  有业内人士指出,“博客实名制”只是在注册时添加部分真实身份信息,而博主发言和对大众展示的还是和现在一样是匿名的,所以对正常发言不发表不良信息的网友没有影响,不会限制大家的发言自由。“博客实名制”不仅不会限制博客产业的发展,相反会有助于树立该产业的品牌,推动其良性发展。

  沈阳告诉记者,博客的自由是有前提的,作为社区交流的一个平台,写博客必须传递准确、文明的信息,必须尊重他人。在虚拟世界,不论是自律还是他律,都必须以道德和法律底线为前提。他解释,“博客实名制”或者“博客注册管理信息制度”,出发点在于让博客写手留下一个合法的个人信息、个人资料,或者说一个有效的联络方式,这样,平台供应商可以找到一个“避风港”。他说,这个“避风港”就是说,当虚拟世界出现纠纷,平台提供商可以找到发布人,也就是直接责任人,“就此而言,通过‘实名制’,博客发表者可以知道自己承担的法律责任。‘实名制’并非限制博客发表者的自由,而是让其更加成熟、更加健康的表达。”

  沈阳说:“不论什么理论与体系,公平讨论基本准则不容破坏,这是当前实名制体系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博客江湖”的风雨与强化管理的呼声

  从短期内迅速走向大众到“博客江湖”口水不断、纠纷不断,博客伴生的负面影响随之而来。业内人士指出,互联网其实是现实社会在虚拟世界的延伸,作为互联网上新的发展潮流的博客,不免也充斥着各色各样的不良信息。于是,有关部门和业内人士发出声音:对博客这种互联网行为依然需要现实社会中法律和道德的制约。

  Blog(博客)是网络日志的简称,写Blog的人也称博客。博客可以通过网络日志的形式简易迅速便捷地发布自己的心得,及时与他人进行交流,是典型的网络新应用。作为继E-mail、BBS、ICQ(IM)之后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以其“每40秒钟就会产生一名新博客”的强劲发展势头成为目前互联网上热门的词语。个人博客以其草根性、自由性、开放性和匿名性,而深受网络大众的青睐。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8月,中国大陆博客作者规模达到1750万之众,博客作者注册的博客空间则达到3370多万个,博客读者规模更是高达7500多万。

  从2002年7月Blog的中文译名“博客”由方兴东、王俊秀正式命名至今,博客无疑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在发展。但是,在“博客江湖”风起云涌的同时,博客上出现的越来越多的不良信息,也让人心存忧虑。于是有人提出,在自由伸展的同时,博客也需要约束,需要道德和法律的“紧箍咒”。法律界人士在《博客法律问题研究报告2006》指出:目前我国博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博客有可能成为侵犯商业秘密的工具;博客具有强大的煽动能力,使言论自由与维护社会秩序在特定情况下产生矛盾;博客可能成为民事侵权的“重灾区”,人格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的保护在博客中遭遇尴尬等。

  “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我个人就曾因为博客与人对簿公堂。”11月4日,沈阳告诉记者。2005年以来,沈阳在浏览网页时,意外发现一个叫“秦尘”的网友在其博客专栏中发表了“很多贬低他人格”的文章。“没有完整人格”、“一副软骨头,欺软怕硬,乱叫唤”、“人见人骂的过街ID”……当“老博客”沈阳看到这些形容自己的文字在震惊之余经过多方调查后即以侵害公民名誉权为由起诉网名“秦尘”的大二学生张某。此案今年3月已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被称为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案”。

  因为博客而陷入苦恼的远不止沈阳一人。越来越多的明星、名人或者所谓“名人”加入博客行列,也让“博客江湖”和八卦、绯闻联系在一起。木子美遗情书、流氓燕裸照风波,更是遭遇到了道德的批判与诘责。

  “在把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推向深入时,要依法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尤其是加大对传播有害信息的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的监管。”今年6月,在一次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蔡武强调。11月6日,在第五届亚太地区媒体与科技和社会发展研讨会闭幕式上作报告时,蔡武说,中国对互联网的管理采用的都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相对于数量庞大的网民,管理则显得不足,“英国由于隐私权问题,至今没有开放博客;韩国使用上网实名制,这在我国才刚提出”。

  “一些博客的不良言行,甚至已挑战网络文明与法治社会的底线。”有关人士认为,文明“写博”已提上议事日程,“广大博客作者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博客虽是在网络这样一个虚拟的空间里发表的,但它对应的是一个真实的社会,博客里的言论宽松是相对的,法律永远是它的底线”。

有“规矩”的博客

  在我国,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博客、论坛、搜索引擎等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在网民迅速获取信息的同时,有害信息借助这些新技术手段和渠道进行传播,污染了网络环境。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互联网法律法规建设,先后颁布实施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为规范网上信息传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法律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有关专家指出,在博客上发布信息并非无法可依,博客上的言论仍要受《刑法》、《民法通则》等基本法律和网络法律法规的约束。

  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针对网络信息传播的特点以及现存法律的真空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博客这种新兴个人网络主页管理难以监管的问题,业内人士认为还要加强法制宣传和道德引导,建立博客道德规范和行为约束机制,引导“博客”写手遵循应有的道德规范。

国外怎样管理博客

  在美国,网上博客可以用真名,也可以用假身份,美国的法律保护个人发表意见的自由,所以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限制博客用假身份发表意见。但是,一旦有博客涉及到国家利益、侵权和隐私等问题,自然有法可依。美国法律在保护个人言论自由的同时,也限制了个人利用这个自由去损害国家利益、侵犯别人的自由。针对博客创建者匿名进行人身攻击,伤害别人的名誉,美国也有办法对付。博客发表的所有东西都要经过网络公司的服务器,只要去查,就可以查出来,然后依法处理。

  在韩国,政府则通过网络实名制对博客进行管理,使之规范有序地发展。同时要求服务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据报道,韩国政府于2005年10月起实施互联网实名制。根据规定,网民在网络留言、建立和访问博客时,必须先登记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认证方可使用。韩国政府对合法的网络使用和博客行为采取宽容态度,并要求服务商对个人信息安全作出严格保护。韩国官方的理由是,实名制的实施重要的就是防止和打击“心怀叵测”的网民在网站BBS上匿名发帖,对特定对象进行侮辱谩骂,肆意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人权。

责任编辑:优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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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实名能否让博客文明 将摧毁博客网站?

日期:2004-12-26 00:00:00 发布人:优网科技
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实名制管理是否会破坏博客的基本精神、会对博客的发展产生何种影响、监管博客需要什么样的手段和机制等等。

  博客,作为一种新的信息载体,由于其传播的自由性、交互性和开放性,博客成为许多人抒发情感、记录生活的一个平台,使以往在传统传媒上无法实现的个人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得到空前展现。

  深受网民喜爱的博客在突飞猛进发展的同时,随之出现的一些不良网络信息也越来越多。如何对博客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保证博客良性发展,成为国家有关部门关注的话题。

  近日,关于“博客实名制”的消息引起了广大网民和业内人士的激烈争论。虽然有关人士强调,目前尚未正式出台有关“博客实名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博客实名制”正处于调研阶段。但可以肯定的是,实名制管理肯定是今后中国有关部门加强博客管理的方向。

  对于“博客实名制”,支持者和反对者都有充足的理由。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实名制管理是否会破坏博客的基本精神、会对博客的发展产生何种影响、监管博客需要什么样的手段和机制等等。

  谁来约束博客?怎样管理博客?争议还在继续。但争议各方,无疑都认可这么一个观点:博客要想健康有序的发展,参与各方必须牢记公共责任,坚守法律底线。

“博客实名制”山雨欲来

  随便打开一个网络搜索引擎,点击“博客实名制”,都有上百万个网页出现。从10月中旬至今,有关“博客实名制”的信息一直吸引着数以千万中国网民的眼球,由此引发的争议也一直未曾平息。

  事情的发端还需要从2006年10月13日说起,这一天,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博客研究组(下文简称“博客研究组”)组织政府、业界和法律界相关专家召开“博客发展与管理研讨会”,就博客的发展与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就博客的特点与性质、博客管理的立法基础、博客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现在众所周知的是,研讨会重点就实名制的如下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博客实名制”管理的适用范围;“博客实名制”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博客实名制”登记博客身份信息的内容;“博客实名制”登记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保障措施;“博客实名制”管理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博客实名制”管理实施的时间安排。

  讨论会后几天内,互联网上出现了这样的消息:“信息产业部酝酿博客实名制”。随之,一些媒体和网站称“博客推行实名制已成定局”。一时间,“实名制”这个字眼就如同一块巨石,在广大网民心中激起了巨澜。难道,真如有些媒体所言,在不久的将来,开一个博客需要像在银行开户那样提供一个身份证号?

  10月31日,博客研究组第二次内部会议传来消息:“博客实名制”并非“实名发言”。博客研究组设想的一个方式是用户通过姓名、网名、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护照号),以及邮箱、电话等个人联系方式中的某些信息完成后台实名的登记。

  11月4日,记者联系到了博客研究组委员、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沈阳,他在电话中称:“正在研讨的‘博客实名制’不是媒体一开始所认为的‘实名制’。”据透露,研究组第二次讨论会上,沈阳建议用“博客内容管理机制”或者“博客内容管理制度”的名称,而不是“博客实名制”。因为“博客实名制”是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它只是为建立符合中国IC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登记制度下的“博客内容管理制度”。沈阳认为,“博客实名制”本质上是一种“Blog注册信息备案制度”。

  沈阳告诉记者,博客研究组的参会专家认为,“博客实名制”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建立“博客实名制”对于推动诚信体系有促进作用。他说,由于次研讨会没有把“博客实名制”基本概念向媒体、公众、网民介绍清楚,导致很多评论与报道与博客研究组讨论的结论不大一致。

  虽然可以肯定的是,信息产业部门目前尚未正式出台有关“网络博客实名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但正如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所言,对网络博客进行实名制管理肯定是中国网络博客未来规范发展的方向。

  据了解,受中国信息产业部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的提供博客发展决策参考的博客研究组,已向信息产业部提交了关于实行“博客实名制”的研究建议报告。这份报告提出,采取“博客实名制”管理需要一个过程,必须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资料保护制度,另外,还需要广泛听取网民意见。

“博客实名”能否让博客文明?

焦点一:“博客实名制”是“过滤器”吗?

甲方:让“博客江湖”风平浪静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认为:“博客实名制”有两个好处,一方面可以在网上有什么观点尽情发表;另一方面一旦有极少数人做违反国家法律的事,我们能找到你,这样就能在言论自由和责任之间有一个平衡了。

  有网友提出,“博客实名”有其积极的一面。在网络上,实名等于逐步建立自己在网络上的信用体系,因为实名,可以获得更多人的信任,认识到更多的朋友,可以免却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误解。网友徐泰明在博客中提出:“实名制,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都是身边的人,虽然没有了个性,但是自己的名字也可以说就是个性的宣言。实名制,让我们可以对自己的话语负责,而不是肆无忌惮地胡说乱扯,胡乱谩骂,净化我们自己的心灵,让别人去监督自己的行动。”

  赞成推行“博客实名制”的人士指出:“虚拟社会同样需要一种秩序,需要游戏规则,需要电子‘警察’,需要户口管理。‘博客实名制’只不过是身份证件的一种电子注册、验证而已。”沈阳认同这种说法,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围绕博客引发的侵权、隐私、责任等问题已经很多,‘博客实名制’是目前能找到的一个解决办法。”

  乙方:“不合理的博客实名制将摧毁中国博客网站”

  “不合理的博客实名制将摧毁中国博客网站,成为国外博客网站好的推广。”得知“博客实名制”的信息后,中国博客网CEO方兴东发表博客认为:如果推进不合理的实名制,这项政策的直接后果就是对国内博客服务造成明显的FUD效应(担心、疑虑和怀疑),犯下中国互联网有史以来的错误!他认为:“博客用户在失去基本安全感的情况下,首先选择千百万家国外的博客网站”,“将造成中国博客全面向国外服务商迁移,失去一个产业的发展机会。”他担心:“中国的博客用户如果全面迁移到国外博客网站,被迫流浪,那么,中国互联网将成为一座空城。”

  和记者交流时,许多网友不约而同提出:如果博客实行实名制,有可能关闭自己的博客,“因为我自己的博客只愿意让朋友看,而不是面向公众”。他们认为推行“博客实名制”或许是由于有些部门还不习惯虚拟世界的规则。还有网友告诉记者:“博客是否实名,主要应取决于个人。有人想出名,可以用实名;出于私人目的写博客,完全可以匿名。”

  有业内人士担心,如果推行“博客实名制”,互联网上将积压大量“沉睡博客”。

焦点二“博客实名制”是否背离博客特性?

甲方:被迫采纳违背博客初衷

  网友张女士告诉记者,博客的本质特性就是“展现自我”,在虚拟世界以自己的方式构建自己的精神家园;博客为自己搭建了一条放松精神的通道、自我表达的重要平台。她说:“实名制很大程度上会消解博客作者自由表达的愿望,一个人很难在众目睽睽之下表现出自己的内心真实。”

  方兴东在博客中称:“博客的本质就是准实名制的,因为博客就是一个人的虚拟主体,相当于网上的自己,是网上自己的家,是一个人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关系等方式展现自己,表达自己的方式。因为,不管在名称上是真名还是匿名,博客久了就自然而然与现实的人对应起来了。因此,随着博客的发展,随着一个人博客时间的推移,每一个博客都将逐渐形成实名制的特性。所以,真正的博客实名制是一个随着时间发展的必然,是博客自身选择的结果。”他认为,博客的主体在于个人,博客的主权在于个人。所以,合理的实名制是根据网民自身可以自己选择的一种自下而上推动的制度,而不是被迫采纳的制度。

乙方:自由与责任的平衡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认为,“博客实名制”的建立基础是自由和责任的平衡,没有毫无节制的自由,约束是为了发展,文责自负是一种责任。无端的谩骂和攻击、揭露他人隐私、不实的虚假言论不利于社会稳定,也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

  有业内人士指出,“博客实名制”只是在注册时添加部分真实身份信息,而博主发言和对大众展示的还是和现在一样是匿名的,所以对正常发言不发表不良信息的网友没有影响,不会限制大家的发言自由。“博客实名制”不仅不会限制博客产业的发展,相反会有助于树立该产业的品牌,推动其良性发展。

  沈阳告诉记者,博客的自由是有前提的,作为社区交流的一个平台,写博客必须传递准确、文明的信息,必须尊重他人。在虚拟世界,不论是自律还是他律,都必须以道德和法律底线为前提。他解释,“博客实名制”或者“博客注册管理信息制度”,出发点在于让博客写手留下一个合法的个人信息、个人资料,或者说一个有效的联络方式,这样,平台供应商可以找到一个“避风港”。他说,这个“避风港”就是说,当虚拟世界出现纠纷,平台提供商可以找到发布人,也就是直接责任人,“就此而言,通过‘实名制’,博客发表者可以知道自己承担的法律责任。‘实名制’并非限制博客发表者的自由,而是让其更加成熟、更加健康的表达。”

  沈阳说:“不论什么理论与体系,公平讨论基本准则不容破坏,这是当前实名制体系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博客江湖”的风雨与强化管理的呼声

  从短期内迅速走向大众到“博客江湖”口水不断、纠纷不断,博客伴生的负面影响随之而来。业内人士指出,互联网其实是现实社会在虚拟世界的延伸,作为互联网上新的发展潮流的博客,不免也充斥着各色各样的不良信息。于是,有关部门和业内人士发出声音:对博客这种互联网行为依然需要现实社会中法律和道德的制约。

  Blog(博客)是网络日志的简称,写Blog的人也称博客。博客可以通过网络日志的形式简易迅速便捷地发布自己的心得,及时与他人进行交流,是典型的网络新应用。作为继E-mail、BBS、ICQ(IM)之后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以其“每40秒钟就会产生一名新博客”的强劲发展势头成为目前互联网上热门的词语。个人博客以其草根性、自由性、开放性和匿名性,而深受网络大众的青睐。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8月,中国大陆博客作者规模达到1750万之众,博客作者注册的博客空间则达到3370多万个,博客读者规模更是高达7500多万。

  从2002年7月Blog的中文译名“博客”由方兴东、王俊秀正式命名至今,博客无疑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在发展。但是,在“博客江湖”风起云涌的同时,博客上出现的越来越多的不良信息,也让人心存忧虑。于是有人提出,在自由伸展的同时,博客也需要约束,需要道德和法律的“紧箍咒”。法律界人士在《博客法律问题研究报告2006》指出:目前我国博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博客有可能成为侵犯商业秘密的工具;博客具有强大的煽动能力,使言论自由与维护社会秩序在特定情况下产生矛盾;博客可能成为民事侵权的“重灾区”,人格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的保护在博客中遭遇尴尬等。

  “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我个人就曾因为博客与人对簿公堂。”11月4日,沈阳告诉记者。2005年以来,沈阳在浏览网页时,意外发现一个叫“秦尘”的网友在其博客专栏中发表了“很多贬低他人格”的文章。“没有完整人格”、“一副软骨头,欺软怕硬,乱叫唤”、“人见人骂的过街ID”……当“老博客”沈阳看到这些形容自己的文字在震惊之余经过多方调查后即以侵害公民名誉权为由起诉网名“秦尘”的大二学生张某。此案今年3月已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被称为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案”。

  因为博客而陷入苦恼的远不止沈阳一人。越来越多的明星、名人或者所谓“名人”加入博客行列,也让“博客江湖”和八卦、绯闻联系在一起。木子美遗情书、流氓燕裸照风波,更是遭遇到了道德的批判与诘责。

  “在把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推向深入时,要依法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尤其是加大对传播有害信息的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的监管。”今年6月,在一次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蔡武强调。11月6日,在第五届亚太地区媒体与科技和社会发展研讨会闭幕式上作报告时,蔡武说,中国对互联网的管理采用的都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相对于数量庞大的网民,管理则显得不足,“英国由于隐私权问题,至今没有开放博客;韩国使用上网实名制,这在我国才刚提出”。

  “一些博客的不良言行,甚至已挑战网络文明与法治社会的底线。”有关人士认为,文明“写博”已提上议事日程,“广大博客作者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博客虽是在网络这样一个虚拟的空间里发表的,但它对应的是一个真实的社会,博客里的言论宽松是相对的,法律永远是它的底线”。

有“规矩”的博客

  在我国,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博客、论坛、搜索引擎等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在网民迅速获取信息的同时,有害信息借助这些新技术手段和渠道进行传播,污染了网络环境。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互联网法律法规建设,先后颁布实施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为规范网上信息传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法律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有关专家指出,在博客上发布信息并非无法可依,博客上的言论仍要受《刑法》、《民法通则》等基本法律和网络法律法规的约束。

  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针对网络信息传播的特点以及现存法律的真空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博客这种新兴个人网络主页管理难以监管的问题,业内人士认为还要加强法制宣传和道德引导,建立博客道德规范和行为约束机制,引导“博客”写手遵循应有的道德规范。

国外怎样管理博客

  在美国,网上博客可以用真名,也可以用假身份,美国的法律保护个人发表意见的自由,所以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限制博客用假身份发表意见。但是,一旦有博客涉及到国家利益、侵权和隐私等问题,自然有法可依。美国法律在保护个人言论自由的同时,也限制了个人利用这个自由去损害国家利益、侵犯别人的自由。针对博客创建者匿名进行人身攻击,伤害别人的名誉,美国也有办法对付。博客发表的所有东西都要经过网络公司的服务器,只要去查,就可以查出来,然后依法处理。

  在韩国,政府则通过网络实名制对博客进行管理,使之规范有序地发展。同时要求服务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据报道,韩国政府于2005年10月起实施互联网实名制。根据规定,网民在网络留言、建立和访问博客时,必须先登记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认证方可使用。韩国政府对合法的网络使用和博客行为采取宽容态度,并要求服务商对个人信息安全作出严格保护。韩国官方的理由是,实名制的实施重要的就是防止和打击“心怀叵测”的网民在网站BBS上匿名发帖,对特定对象进行侮辱谩骂,肆意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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